各涉棉企業、交易商: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接受中棉集團(以下簡稱買方)委托,組織開展中棉集團商品棉競買交易專場。為規范交易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易市場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易時間和交易方式
定于2025年12月8日開展首次競買交易,剩余場次以交易市場發布的公告或通知為準。參與交易的賣方需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向下競價,賣方在起拍價基礎上自主減價,每次最小減價幅度為5元/噸。交易采用倒計時制,即所有掛牌商品,在規定時間內不再提出任何新的報價,全場競價結束,掛牌商品按照最新報價自動成交。
具體交易時間為16:00開始交易,16:15開始30秒倒計時,16:30開始15秒倒計時,直至閉市。閉市后,交易市場向買方提供成交結果,賣方通過e棉網(www.cottoneasy.com)自行查詢交易結果,交易結果不對外公布。買賣雙方和交易市場均需對成交結果保密。
二、采購要求
交易前一個工作日,交易市場通過中國棉花信息網發布交易預告,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指標、合同數量、交割倉庫區域信息、起拍價(一口價或基差)、質量和產地升貼水、點價期貨合約及點價期限等,供賣方查閱。具體要求以實際發布的交易預告為準。
三、競價類型及風控規則
本次競買交易分為一口價競價、基差競價兩種類型,具體競價價格及點價合約、期限等通過交易預告另行發布。
1、一口價競價模式。起拍價為標準級價格,最終結算單價=競買交易成交價格+質量升貼水+產地升貼水+貨款逾期費用(如有);
2、基差競價模式。基差起拍價為標準級基差價格,基差競價成交后,買賣雙方需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點價。
最終結算單價=期貨合約點價成交加權平均價+基差成交價格+質量升貼水+產地升貼水+貨款逾期費用(如有)。
3、盯市風控
買方按基差競價成交當日點價期貨合約的結算價格作為暫定價格,并按照(暫定價格+基差成交價格+質量升貼水+產地升貼水)*公定重量*85%向交易市場支付預貨款。當點價期貨合約收盤價格較暫定價格每下跌500元/噸,賣方須在下一個交易日16:00前支付500元/噸保證金至買方指定賬戶,如未按時足額追加履約保證金,則視為賣方違約,買方按照下一交易日期貨開盤價+基差價格+質量升貼水+產地升貼水+相關費用出具《商品棉購銷合同結算單》,具體以買賣雙方簽訂的《商品棉購銷合同》為準。
一口價競價模式中買方未支付全部貨款時,期貨主力合約收盤價格較競買成交當日收盤價每下跌500元/噸,買方須在下一個交易日16:00前向交易市場支付500元/噸保證金。買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保證金,視為買方違約,交易市場扣劃買方履約保證金至賣方賬戶并終止買賣雙方本次交易。
基差競價模式中買方未支付預付款時,當日基準基差較競買成交日的基準基差每下跌500元/噸,買方須在下一個交易日16:00前向交易市場支付500元/噸保證金。買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保證金,視為買方違約,交易市場有權自行扣劃買方履約保證金至賣方賬戶并終止買賣雙方本次交易;鶞驶,是指依據中國棉花信息網公布的中國棉花價格指數(CCIndex3128B)減去點價期貨合約當日結算價格所形成的價差。
基差競價模式中合同點價成交后買方未支付全款時,期貨主力合約收盤價格較點價成交價每下跌500元/噸,買方須在下一個交易日16:00前向交易市場支付500元/噸保證金。買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保證金,視為買方違約,交易市場有權自行扣劃買方履約保證金至賣方賬戶并終止買賣雙方本次交易。
四、保證金及手續費
(一)交易保證金
為保障交易正常履約,買賣雙方需按以下標準向交易市場指定賬戶足額預存交易保證金。
1、買方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000元/噸,預存金額不少于1000元/噸*當日計劃采購數量;
2、賣方交易保證金標準為300元/噸,預存金額不少于300元/噸*預計競拍數量。交易過程中,若賣方保證金不足,交易市場將暫停其交易權限,直至補足保證金為止。賣方可使用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倉單抵免交易保證金,倉單抵免保證金申請見附件。
(二)交易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標準為10元/噸,交易市場按照成交數量向交易雙方分別收取交易手續費。賣方須在交易開始前,按照計劃競拍數量將交易手續費預存入交易市場指定賬戶,當賣方手續費不足時,交易市場將暫停其交易權限,直至補足手續費為止。
(三)保證金及手續費收款賬戶
收款單位: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營業室
銀行賬號:0200216819200056225
銀行聯行號:102100021684
賣方匯款完成后5分鐘左右,登錄e棉網,在結算-資金全景-集團下操作“競買交易保證金劃轉”,或者進入商品棉-交易大廳-競買交易大廳頁面,操作“劃轉”。劃轉金額應包括保證金和手續費。
五、合同簽訂
(一)競買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含成交當日),買賣雙方完成棉花批次匹配,相關批次棉花必須為存放在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并已注冊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倉單,并完成《商品棉購銷合同》雙簽蓋章,合同需約定包括延期付款規則、最遲付款期限、逾期費用標準、盯市追保條款等,合同簽訂后由買方提交至交易市場備案。
(二)交易市場收到《商品棉購銷合同》后,通過交易市場平臺發起線上交割,買賣雙方需在《倉單過戶確認單》上蓋章確認,當買方全額貨款或預付款支付至交易市場賬戶時,交易市場按照操作流程完成線上交割。
(三)買方合同簽訂主體為中棉集團新疆棉花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六、貨款、發票與貨權流轉
(一)一口價競價模式。自競買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含成交當日)內,買方應將全額貨款匯至交易市場指定賬戶,交易市場先支付賣方90%比例貨款,當買方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通知交易市場支付剩余10%比例貨款。若買方超期未支付貨款或未足額支付,自第6個工作日起,按1.5元/噸/天的標準向賣方支付貨款逾期費用(該費用包含 0.31元/噸/天的保管費及保險等費用),直至全額貨款到賬之日止。超過45個工作日未結清貨款及逾期費用的,按買方違約處理,交易市場扣劃買方交易保證金至賣方賬戶并終止買賣雙方本次交易。
(二)基差競價模式。自競買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含成交當日)內,買方應將預付貨款匯至交易市場指定賬戶。若買方超期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預付貨款,自第6個工作日起,按1.5元/噸/天的標準向賣方支付貨款逾期費用(該費用包含 0.31元/噸/天的保管費及保險等費用),超過45個工作日未付款的,按買方違約處理,交易市場扣劃買方交易保證金至賣方賬戶并終止買賣雙方本次交易。
(三)結算貨款。如需支付逾期費用或點價完成后需要二次結算,賣方須向交易市場提供買賣雙方蓋章的《商品棉購銷合同結算單》,交易市場按結算單金額調整交易合同結算貨款金額,并在收到買方支付的結算貨款后支付給賣方。
(四)發票。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或預付款后,3個工作日內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一口價競價模式中按合同重量和結算金額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基差競價模式中按收到的預付貨款金額開具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完成點價后根據實際結算金額開具剩余發票。
(五)貨權流轉及釋放交易保證金。一口價競價模式中,交易市場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后按相關流程辦理貨權貨款交割,發起線上交割且買賣雙方在《倉單過戶確認單》蓋章后釋放賣方對應合同的交易保證金,完成交割后釋放買方交易保證金。基差競價模式中,交易市場收到買方支付的預付款后辦理倉單交割手續,發起線上交割且買賣雙方在《倉單過戶確認單》蓋章后釋放賣方對應合同的交易保證金,待買賣雙方完成全額貨款結算時釋放買方對應合同的交易保證金。
七、倉儲費用及出疆棉運輸補貼
賣方承擔入庫費、出庫費及貨權變更前的倉儲費用。出疆棉運輸補貼由買方領取。
八、其他事項
(一)買賣雙方參與競買交易,則視為買賣雙方充分知曉和同意遵守本通知及預告發布的全部內容以及交易市場發布的各項規定和辦法。
(二)買賣雙方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擔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和先交割后點價模式下的尾款結算等風險。交易市場僅限于將違約方存放于交易市場的資金作為違約金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不足部分,守約方有權繼續向違約方追償,交易市場不再承擔其他義務。
(三)本通知內容由交易市場負責解釋和修改。如買賣雙方就本通知各條款的理解、解釋、執行等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買賣雙方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在協商爭議或訴訟期間,不影響本通知相關規定的執行。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商品棉交易交割辦法》(2024年度版),以及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發布的有關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執行。
九、業務咨詢和聯系方式

附件:
1.《全國交易市場商品棉交易交割管理辦法》(2024年度版)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中華棉花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